逼定,其實是一種心理和實力的較量,最主要的是經紀人應該以一種更成熟的心態來對待它。應從客戶角度去分析,要掌握時機,利用心理優勢壓迫客戶下定。
1.害怕被拒絕
很多經紀人之所以不敢主動向客戶提出成交要求,主要是害怕遭到客戶的拒絕。但是,要知道,你主動了,你就可能會有機會。如果你不主動,客戶很可能就會因此而猶豫下去,甚至放棄了,那么你將會失去機會。其實被客戶拒絕是很正常的。既然你選擇了房地產經紀這個職業,你就要做好被拒絕的準備。
2.心情緊張
緊張是人之常情,畢竟這已經到了關鍵時刻。其實,緊張最主要的就是因為你太在意成敗。沒有必要,通過你的主動嘗試,你還能更好地了解客戶為什么拒絕,據此采取相應的措施,從而能加快成功的步伐。
3.守株待兔
有些經紀人認為,購買決定權在于客戶,我所要做的工作就是幫助客戶找房子,帶客戶去看房,解答客戶的問題和疑慮。至于最后買不買,就全看客戶的了。
決定權是在客戶,經紀人不能替客戶做主,但你同樣有建議的權利,甚至可以說建議是你的一項義務??蛻糁哉夷?,是因為客戶認為你比他更專業,你是業內人士,如果你不懂得為客戶衡量利益得失,不懂得幫助客戶把握機會,那你的服務又有多大意義呢?
4.沒有信心
有些經紀人自己都對房源沒有信心,從而在客戶面前"底氣不足",甚至自己都猶豫不決。沒有一套房子是十全十美的,客戶的喜好也是不一樣的,你看不上的房子客戶不一定就看不上。只要你沒有故意隱瞞房子的缺點,你就可以大大方方地把房子的優點和缺點都擺在臺面上,讓客戶自己進行選擇,你不能替客戶決定,而是只能建議!
5.不能堅持
向客戶提出一兩次成交建議,遭到客戶拒絕后,有些經紀人就會因此而放棄,這種放棄的結果就是導致前功盡棄。之前的努力全都白費了,每一次談判都要有堅持到底的決心,就像燒開水,水沒開之前,都在為水開做準備,你不會因此以為水不會開了。你要堅持水一定會開!
其實,客戶下定的原因無非以下幾種:喜歡本案產品,而且產品合乎他的要求,已經激發客戶的興趣。對經紀人產生依賴感、親切感、好感。認為房屋價格合理,甚至物超所值。
當房屋條件能夠達到客戶的要求時,客戶就會透露出購買的意向,這些意向會表現在客戶細微的言談舉止之中,就看經紀人能不能把握住。
正確的逼定方式
1.正面進攻
反復強調產品和環境的優點,重復購房手續、步驟,逼其下定。這是逼定永不改變的法則,體現出一個經紀人的實力、信心。下定的基礎是客戶喜歡你的房子,引起了購買欲望。
2.若不成功就追根究底
當客戶表現得猶豫推脫時,一定要進一步挖掘出問題所在,擊破之。也許他只是編一個善意謊言,也許是真正的原因;但不要輕易放棄,用你的信心、膽略擊破它。
3.保證客戶利益
現在下定是對他最有利的,告訴客戶不下定可能產生的損失。如:現在定購的客戶很多,而房子是一種特殊的產品,每一戶都是唯一的,錯過這套就可惜了。下周業主可能就要漲價了,你這樣喜歡這套房子,若一猶豫可能就會喪失一個很好的機會。世上總沒有十全十美的房子的,其實你的投資馬上會收到回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