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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地產銷售技巧(逼客下定技巧)

發表時間:2017-06-05

在實際銷售過程中,應堅持進可議、退可守的原則。舉例來說,假設銷售人員已完全掌握了客戶的購買動機、預算、喜好、那么如何根據經驗向客戶推薦其滿意的房型再加以逼定呢?

 

1.鎖定唯一可讓客戶滿意的一套房子,然后促其下決心:

1)搶購方式(利用現場SP讓客戶緊張);

2)直接要求下決心;

3)引導客戶進入議價階段;

4)下決心付定金。

 

2.強調優點:(根據各個項目不同優點強化)

1)地理位置好;

2)產品規劃合理(朝向、戶型、實用率等優勢);

3)視野開闊,景觀好;

4)建筑物外觀風格獨特;

5)小區環境好,綠化率高;

6)周邊設施齊全,生活便利等;

7)開發商信譽、財務狀況、工程質量、交房及時等; 以上可以采取聊天的方式,觀察客戶的反映,掌握客戶的心理,促成其下決心。

 

3.直接強定,如遇到以下的客戶,則可以采取直接強定的方式:

1)客戶經驗豐富,二次購房,用于投資的同行;

2)客戶熟悉附近房價及成本,直截了當要求以合理價位購買;

3)客戶對競爭個案非常了解,若不具優勢,可能會失去客戶;

4)客戶已付少量定金,購其他的房產,而你想要說服他改變。

 

4.詢問方式:在接待客戶的過程中通常采用詢問的方式,了解客戶的心理,并根據其喜好,重點突出產品的優點,打消其購房時可能存在的疑慮。詢問的方式可以有以下幾種:

  1)看房過程中詢問其需求的面積、房數、預算、喜好等;

2)在洽談區可以借助銷售資料進行詢問。如:“由于房型很多,你可以將喜歡的房型告訴我,我可以為你推薦一戶合適的房子”等。

 

5.熱銷房屋: 對于受客戶歡迎,相對比較好的房型,可以通過強調很多客戶在看,甚至制造現場熱銷的場面(如當場有人成交等)達到成交的目的。該方式是否有效,取決該客戶是否非常信任你,所以此方法只適用于:為了制造現場銷售氣氛或確定客戶信任你的情形。

 

6.化繁為簡: 在簽約時,若客戶提出要修改時,不妨先要求對方看完合同的全部內容后再提出,然后針對客戶在意的問題一一解答。事實上,挑剔的客戶才是真正有意向購買的客戶。以上只是銷售過程中,與客戶接觸時的一些機會點。而真正成功的推銷,是需經過不斷實踐以及長期與客戶洽談的經驗積累,才能在最短的時間內,完成判斷、重點推銷,從而達到最后的成交。

 

7.成交落實技巧 談判的最終結果要定房,促成定房態度要親切,不緊張,要順理成章,“如果你沒有其他問題,可以定房,定房號只是表示您的誠意,重要的是你有買到這套房子的機會,如果不定房,明天可能就沒有了,說實話我是站在你的立場為你著想,不希望你失去自己滿意的房子。對于我們售樓員其實賣給任何一個客戶都是一樣的?!?/span>